1、资格审察职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比率,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察范围职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2、资格审察时间及地址
资格审察
时间: 2016年6月1日8:30-11:00
地址: 淄博技师学院图书馆二楼大厅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察为缺件的,可在6月2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
递补资格审察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导致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弃权、取消资格职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察职员名单将当令在学院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审察只进行一次。
递补资格审察时间:2016年6月6日上午8:3011:00
递补资格审察地址:淄博技师学院办公楼413办公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察为缺件的,可在6月7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
3、进入资格审察范围职员需提交的材料
1.《淄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面试事业单位员工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2年及未来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打印)原件一份。
面试职位有学位需要的,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8年9月1日及未来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在线查询结果注册查看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
国内应届毕业生面试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原件一份。
3.面试职位有相应资格需要的,还需按需要提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面试有工作历程需要的职位,还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公务员录用手续等工作历程有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有关工作历程在提交材料中未明确体现的,还需同时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具体工作职位证明原件一份。
5. 在职职员面试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赞同面试证明或解聘证明原件一份;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面试的,还需同时提交主管部门赞同面试的证明原件一份;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无工作单位或属临时用工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
现场资格审察时出具赞同面试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职员, 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未按规定提交面试证明或解聘证明的职员,视为弃权。
6.海外毕业生面试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06年及将来毕业生还需提交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免费查询结果查看本人信息并打印目前网页)原件一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海外毕业生面试职员所学专业是不是符合招聘专业需要进行认定。
4、其他事宜
1. 资格审察由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对面试职员的资格审察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察与网上初审结果不同的,以现场资格审察结果为准。
2. 资格审察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可以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别人持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按规定需要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3. 招聘有关公告公告将当令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职员应注意准时查询。因为本人未准时查询有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好的后果,责任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根据《2016年淄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实行。
学院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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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6年淄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察职员名单.xls
附件2:应届毕业生样本.doc
附件3:赞同面试证明范文.doc
附件4:资格审察委托书.doc
淄博技师学院
2016年5月27日